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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提质增效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9 00:00 阅读量:13

各市水利(水务)局,厅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和水利部关于安全生产工 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我省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 制”建设提质增效,省水利厅在前期工作基础上,选取 58 家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六项机制”提质增效建设试点,现将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试点单位在前期“六项机制”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围绕“查 找要全、研判要准、预警要早、防范要实、处置要快、责任要严“的要求,推动“六项机制”体系化推进、系统化提升,力争在风 险全链条管控上取得突破,结合单位、工程类型及自身特点,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形成制度健全、责任明晰、运行高效的风险 管控模式,为全省水利行业“六项机制”建设提质增效提供样板和经验支撑。

二、试点内容

对照水利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实施工作 指南(2024 年版)》、省水利厅《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 机制”建设标准》明确的建设流程、重点内容、环节要素,深入总结成果成效,查找短板弱项,针对性制定提质增效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推进“六项机制”建设提质增效。

(一)对标“查找要全”,持续提升辨识能力。要以危险源 辨识“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为重点,依据《水利水电工程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SL/T 843—2025)及我省相关标准要求,对照导则附录中重大危险源及一般危险源清单范例,结合本单位、本工程实际,逐一核对、查漏补缺,常态化动态开展危险源辨识工作;对于清单中未明确列出的危险源,要结合本单位、本工程实际进行补充辨识。要将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的所有区域、场所、部位和内外环境,所有工艺流程、设施设备和作业行为,所有岗位、人员和管理体系,所有外委外包外租等项目、工作、场所,以及所有危险物品纳入辨识范围,精准掌握本单位、本工程所涉及的各项危险源名称、类别、级别、所在位置、事故诱因及可能导致的后果。要建强技术专家队伍,强化专家能力提升,加强对重点单位的专家指导服务,聚焦危险源缺项漏项、把隐患混同于危险源等典型问题,加强对危险源辨识工作的精准指导。要分级分类组织“六项机制”能力提升培训,持续推动提升全员风险查找辨识能力。

(二)对标“研判要准”,持续提升评价能力。要以准确判 定危险源的风险等级为重点,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要设施设备、高风险作业行为,构建全员深度参与、全要素覆盖的风险评价机制,综合运用定性定量分析方法,精准评估风险等级。要强化专业化研判,在确保管理、技术、一线员工等各层级人员全过程参与风险辨识与评价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专业人员技术支撑作用,对复杂风险事项及时组织集体讨论和专家论证,坚决避免风险等级随意核定、故意降低、与现场实际不符等问题,确保评价结果贴合本单位、本工程实际,重大风 险危险源不漏管失控。对工艺复杂、技术难度大的重点领域,要积极引入社会化专业技术力量,依法依规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和良好业绩的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开展专业化风险评价。通过构建“内部各层级深度参与+外部专业支撑”的风险评价模式,全面有效提升风险评价的科学性、准确性。

(三)对标“预警要早”,持续提升数智化监管能力。要以 增强早期监测预警能力为重点,指导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按照 有关规定落实危险源监测预警措施,科学确定监测监控措施、频次、指标及预警阈值。要结合数字孪生水利体系、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天空地水工”一体化监测感知系统建设等工作,集成运用卫星遥感、测雨雷达、无人机、人工智能、视频智能监控、水文水动力智能模型等风险感知、监测预警新技术新装备,构建立体化、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全面提升风险感知预警、指挥决策、精准管理和快速响应能力。采取自动化监测方式的,要严把监测设施设备质量关口,常态化做好运行维护、检测校验及日常检查等工作,确保设施设备持续平稳运行,监测设施设备维修停运期间必须落实可靠替代措施。采取人工值守、视频监控、现场巡查等人工监测方式的,要严明工作纪律,压实岗位职责,坚决杜绝空岗脱岗、处置不当等情况。对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风险,要推动实现自动、人工监测措施“双保险”,切实提升预警的及时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四)对标“防范要实”,持续提升防控能力。要以提升重 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为重点,强化重大风险危险源管控,严防风险演变成重大隐患,进而导致事故。要研究制定并严格落实切实可行的风险公告、工程技术、管理、教育培训、个体防护和应急处置等管控措施,合理确定现场管控责任人、组织管控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细化明确管控责任和履职要求,加强履职情况跟踪检查,推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落地落细。要学好用好《水利水电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导则》(SL/T842-2025),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健全隐患自查自改与闭环管理机 制,大力推动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有效落实,严格执行事 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建 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要强化安全操作、隐患识别等现 场教学和实操培训,确保全员熟练掌握岗位安全知识技能,实现 “三知两会”,即知道本岗位危险源所在、知道管控措施、知道应急措施,会使用配备的应急器材、会宣讲岗位风险防范措施。

(五)对标“处置要快”,持续提升应急能力。要以提升一 线员工识险避险除险能力为重点,健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处置实效。要以提升应急预案质量为核心,立足本单位、工程安全风险状况和应急资源现状,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进一步健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确保应急组织体系、响应流程、处置措施、事故报告联络方式、保障措施等要件完备,可结合实际制订配套操作手册、流程图、应急处置卡等,确保一线员工“看得懂、会操作”;特别是要做深做实现场处置预案,确保岗位、班组层面的应急处置措施具体化、流程化、实战化。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进专业化应急救援力量发展,完善应急物资储备。要突出预案培训演练实战导向,以提升初期快速响应和先期处置能力为重点,加大“不提前通知、不设定脚本、不预设场景、不预设地点”“四不”实战化演练力度,全面提升应急处置和救援保障能力,确保突发事件快速响应、高效处置、有效化解。

(六)对标“责任要严”,持续提升履职能力。要以压紧压 实单位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和基层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为重点,抓好明责、履责和问责三个关键环节,构建安全生产职责任务“部署-落实-监督-评价”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将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转化为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的具体任务清单,健全精准化考核机制,推动责任落实落细。要综合运用 AI 智能识别、自动智能感知、信息化平台、移动执法终端等数智化督责手段,强化对履职情况的跟踪指导督促,确保逐项督促落实到位,推动各级各岗位责任真正落地,扎实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依法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职责,进一步健全各层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监管体系,压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业务监管责任,在严格落实党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的前提下,统筹采取指导帮扶、教育培训、典型引领、重点监管、联合惩戒等多种工作举措,积极探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路径,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规范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确保各项安全管控措施落地落实,着力推动实现一线员工安全生产责任明、措施实、执行准、考核严。

三、工作程序

(一)制定推进工作方案。各试点单位依据本方案,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前制定并报送试点推进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落实保障措施,细化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开展试点建设。各试点单位围绕总体要求和试点内容,开展“六项机制”提质增效建设,2026 年 10 月底前完成试点各项任务。各试点单位分别于 6、8、10 月 20 日前向各市水利(水务)局报送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各市水利(水务)局筛选形成典型经验做法于 6、8、10 月 30 日前报省水利厅,厅直属单位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典型经验做法于 6、8、10 月 30 日前报省水利厅。

6、8 月份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试点建设部署与实施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10 月份工作开展情况内容包括试点建设完成情况,拟形成的可推广、可复制的建设成果。

(三)试点帮扶与成效评估。试点期间,省水利厅将组织专家选取部分试点单位开展指导帮扶与评估,提供专业化技术指

导,协助解决试点过程中存在困难和问题,评估试点单位“六项机制”提质增效建设的实效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并指导试点单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经验。对试点工作进展缓慢、不作为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拒不改正的将取消试点资格。

(四)开展成果应用与推广。省水利厅将根据试点成果总结情况,不定期发布试点成果汇编,全省水利系统各级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指导管辖范围内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推广应用,切实推动“六项机制”提质增效建设常态化、实效化开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水利系统各级各单位要把“六项机制”建设提质增效作为有效防范化解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健全制度标准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经费投入,推进试点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培训宣传。各级各单位要组织管辖范围内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分层级、分领域、分类型、经常性开展“六项机制”能力提升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试点成果应用与推广,指导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系统、专业、全面查找危险源,推进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提质增效试点成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加强监督评价。全省水利系统各级各单位要将“六项机制”提质增效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职责管辖范围内“六项机制”提质增效建设情况的指导监督。要综合运用日常检查、专项抽查、考核等多种形式,对“六项机制”提质增效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和单位及时督促整改。

(四)加强政策激励。各级各单位要加大政策引导力度,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手段,推动“六项机制”提质增效建设。要将“六项机制”提质增效建设情况作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发挥评价引导作用,促进工作责任落实。

附件: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提质增效建设试点单位名单

山东省水利厅

2026 年 5 月 18 日